(一)
滑稽的抄袭
近段时间,不断的刷到有关“犯太岁”的微信公众号相关文案,或其它类似“犯太岁”相关图文。初次见到“辰未相刑”的说法,我并未在意,只是觉得这是文章撰写人的笔误或不专业而已。及至不断的刷到“辰未相刑”犯三刑的图文,作为一位从事周易文化研究四十来年的学者,不得不产生强烈的执疑心:
一、“辰未相刑”有无依据?出自哪里?
二、为何我研习周易至今,对“辰未相刑”这一概念一无所知?无论从先师所授、至古今典籍、及三十来来的周易工作实操应用,均无涉及。莫非是我数十年至身周易工作的生涯中,于这一“知识点”有遗漏?
凌晨醒来,想起这事,睡意全无。打开手机,百度查询“辰未相刑”到底出自何处?(发现也有不少和我一样的执此疑问者在查询该说法。)
不得不说“伪学”以讹传讹之迅疾,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这个时代,十分可怕!
百度查询数条,得出“辰未相刑”出处只有两处:
1、出自某占卜古籍;
2、言出自命理古籍《三命通会》。
翻身起床,从书架上找到百度提到“辰未相刑”所谓出处的典籍,不禁哑然失笑!
互联网时代,是一个高科技信息输送时代,为人们的工作、生活和学习,的确提供了无限的便利!但同时,又造就了一个所谓的“快餐时代”、“懒人时代”及“抄袭时代”!“辰未相刑犯太岁”这一谬论,便是这一现象极具代表的负面典型!
也不知是哪个“高人”首当其冲的发出这么一篇荒谬的“辰未相刑”论调文案,于是一大帮周易文化外行、非周易文化机构,及各地不少所谓道教“化太岁”组织,无知的跟风抄袭,添油加醋以讹传讹。
目前,无知者及不假思索的抄袭者,已至“辰未相刑犯太岁”论调蔓延全国,其荒谬与滑稽,让我不禁想起九十年代看到的一篇重案报道:
1993年,一个叫张东友的河北唐山人,此人不仅有点“傻”,而且是个不折不扣的烂赌鬼,更是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之流。他居然忽悠了一家国有大型机构,把京山线142号铁路大桥当废品卖给了这家企业。
于时,切割机、吊车、大量工人进场,开工切割。毕竟这是个大项目,开工前还鞭炮齐鸣,施工单位领导讲话,那真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。
恰巧,有位铁道部领导在南方视察后乘列车回京,经过该铁路桥附近,无意中透过窗户,发现一大帮人正在施工拆桥。该领导纳闷了,他是铁道部领导,这架由詹天佑设计建设的铁路桥被拆,怎么作为高层领导的他一点消息都不知道?
最后,骗子当然被抓,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!在审讯该骗子时,有这么一个片段让人忍禁不禁:面对公安人员的审讯,这骗子居然笑得喘不过气来,说:“没想到那帮傻子真的去把桥拆了。”
如今,面对铺天盖地的“辰未相刑犯太岁”论调,其始作俑者,会不会也象那个“卖桥”的骗子一样,正笑得喘不过气来呢?
(二)
证伪
1、“出自某占卜古籍(辰未相刑)”?
证伪:
古籍原文:《三刑章第二十一》
[原文]
寅刑已,已刑申;子刑卯,卯刑子;丑戌相刑,未辰相刑。
又云辰、午、西、亥谓之自刑者,予屡试之,或因用神休囚,又兼他爻之克,内有兼犯三刑者,则见凶,而独犯三刑,得验者少,占过数十年,只验得一卦。
如寅月庚申日,占子痘症,得风火家人变离卦。断日:“已火子孙既当春令,子孙旺相,许之可治。”后死于寅日寅时,始悟月建在寅,日建在申,与已爻子孙共作三刑。独此卦无他爻之伤也。 至于子卯、辰戌丑未,亦有验者,皆附和而为凶也。
海真点评:
一、文中提到了“未辰相刑”。本文出自清代,不能确定印刷或手抄有无谬误。
二、作者已细致且负责仼的强调“至于子卯、辰戌丑未,亦有验者,皆附和而为凶也”。
海真三十年实战,可以证实:戌未相刑百分之百成立,未辰相刑为无稽之谈!我认为要么是后人抄本有误,将“戌”误写为“辰”。而在六爻预测学中,独刑本无太多应验。
我们继承先师的文化,“分辨真伪、去伪存真”,也是做为一个周易传承人应具有的使命!
2、自命理古籍《三命通会》
证伪:
古籍原文:《论三刑》(全文摘录,原文较长,有耐心的读者可心细阅读,可否在本段中发现有“未辰相刑”论述?)
《阴符经》说:恩情从损害中产生,损害又从恩情中产生,三刑从六合、三合中产生,道理如六害从六合中产生一样。如申子辰三合加上寅卯辰三位,那么申刑寅,子刑卯,辰遇辰为自刑;寅午戌三合加上巳午未三位,那么寅刑巳,午遇午为自刑,戌刑未;已酉丑三合申酉戌,那么巳刑申,酉遇酉为自刑,丑刑戌;亥卯未三合加上亥子丑,那么亥遇亥为自刑;卯刑子,未刑丑。和顺组合中产生不和谐,这就好象夫妻结合反而生出许多怨恨来一样。自然变化与人情世故,道理是一样的。
也有人认为,三刑的确定,是根据地支的数。太平盛世,到十为一煞数,数累至十就会变成空泛,天道恶贯满盈就会覆灭。所以地支自卯顺数至子,子逆数至卯,都是刚好十位,这叫无札之刑;寅逆数至巳刚好十位;巳逆数至申也是十位,这叫天恩之刑;丑顺数至戌刚好十位,戌顺数至未也是十位,这叫恃势之刑。地支中每隔七位为相冲,隔十位为相刑,隔六位为相合,道理是人样的。
寅已申为什么叫无恩之刑呢?
因为寅中甲木克巳中戊土,戊与癸相合,癸水生甲木,癸水是甲木之母;戊土娶了癸水,那么戊土该是甲之父,甲木克戊土,如同于克父,那就是忘恩负义了。巳中丙火克申中庚金,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,道理也是这样。也可以说,寅中丁火克巳中庚金,巳中戊土克申中壬水,申中王水克寅中丁火。彼此不顾相生之物,反而还遥相克制,所以叫无恩。寅已申相刑生旺,主人特重少语,寡欲无情,多做忘恩负义之事;处于死绝状态,主人对人当而赞誉,背后诽谤,为人忘恩负义。命中人贵格,主人惨毒嗜杀,好立一番功业;入贱格主人言行乖戾,贪吝成性;女人命中寅已申相刑,多主分娩流血过量,胎和受伤。
丑戌未为什么叫恃势之别呢?
因为丑中有旺水,戌中有墓火(丁火),丑恃靠旺水刑戌中的墓火;戌是六甲之尊,未是六癸之卑,戌刑未,即是以尊刑卑;未有旺土(即己土),恃靠在势利丑中旺水。也可以说:未靠丁火之势刑丑中辛金。丑靠旺水之势刑戌中丁火,戌靠辛金之势刑末中乙木,所以叫恃势。丑成未相刑生旺,主人精神雄迈,眉粗而阔,性格直爽豪放;死绝主人形体瘦小,精神乖觉,是非不辩,有幸灾乐祸之心。命中人贵格,主人公平清正,使人提惧;入贱格会因法律条文不明确而犯罪。女人命中遇此刑,诺事妨碍,一生孤独。
于卯为什么叫无礼之刑呢?
子属水,卯属木,水生木,那么子水为母,卯木为子,子母相害,有违人伦;另外,卯在东方,太阳升起的地方,子在北方,是太阳所生,太阳从卯出,子卯倚角而立,没有尊卑之利,还加以伤害,所以叫无礼。也可以说。子中癸水,癸戊相合化火,伤子卯中乙木,所以子刑卯;卯中乙木,乙庚相合化金,死于子位,所以卯刑子。子卯因夫星见刑(戊以癸之妻,庚为乙之夫),女命遇之,最是不吉,所以叫无礼。子卯相刑生旺,主人威武严肃,气盛性暴,不容于人;子卯相刑死绝,主人怠馒马虎,为人狭隘,不讲孝梯,危害妻儿,仇视六亲;命中入贵格,主人多掌兵权,但时间不长;入残格主人凶暴,多招祸害。
辰午酉亥为什么叫自刑呢?
因为寅中已亥中,寅巳申相刑,偏偏亥无刑;辰戌丑未中有戌丑未相刑,偏偏辰无刑;子午卯酉中有子卯相刑,偏偏午、酉无刑。因此这四位叫自刑。没有别的支元来加刑,所以说是“自”。换个说法,辰是水库,稍有波浪就会溢出;午是旺火,火再盛就会焚烧一切;酉是金,金太刚就会断折;亥是生水,生水再旺就会变质。它们几位都是本身在气盛太过才遭遇祸害,所以叫自刑。这种自刑生旺,主人表面沉静,内心狠毒,而且形体弱小难看;自刑死绝。主人狠毒狡猾,常伤肢体手足;命中入贵格,主人有权谋,会随机应变;人贱格主人忧伤难解,以致自害。如果带上其他凶煞,不得善终。女人命中遇自刑,多主淫势,没有好结果。
命中见刑,也不能一慨认为是凶,还要看看命中有没有吉星、旺相、官星、印绶、贵神、德福等吉神来帮助扶持,如果有吉神
帮助,刑不为害,反而为我所用;如果命中没有吉神帮助,反而带上亡劫、天中、羊刃等凶煞,那么释上遇恶,祸害更大。三刑怕金来克制。(鬼谷子遗文》说:“君子命中无刑发达不了,如在仕途定会飞黄腾达;小人命中遇刑灾害不小,如无灾害也会受到奴投。”沈芝说:“自刑带煞命不好,肢节手足多见伤。不是狱中憔悴死,也会被刀剑砍死。”他又说:“命中辰午酉亥齐全,主中年瞎眼。”他还说:“自刑怕火来克制,如果命中有刑,但又被火克制,那又另当别论了。”
命中三刑,还要分刑得入、刑不得入两种情况。以年为主,月日时为客,如果主刑客,刑得入贵命,刑不得入为贱命;如果客刑主,刑不入为贵命,刑得入为贱命。假如丑刑戌,还要弄清丑戌的干支是哪一位,如是乙丑刑庚戌,这是同类相刑(纳音乙丑、庚戌均为金),不是吉兆;乙丑刑丙戍壬水,这是相生相刑(纳音丙戌为土,壬戌成水,土生金,金生水,可以不认为是刑;乙丑与戊戌、甲戌则是相克相刑(纳音戊戌为木,甲戌为火)。戊戌为木,乙丑金来刑,这是刑得入,甲戌为火,乙丑金不能来刑(火克金之故)这是刑不得入;此外还要弄清被刑者的祸福情况。如戊戌,这是聚福的地方,再加上乙丑来刑,因此大吉。如果刑不到福豪的地方,也算不得是贵命。
经云:看命中有刑无刑,要先看太岁。因为命中怕见三刑,如果月日时遇上三刑,但太岁没有见刑,也不算是命中带刑。
经云:以煞止煞。主人任带兵权执法之职。这是说太岁受刑,但其他三柱的刑反过来克制刑太岁的支元。假如癸巳年生的人,其生日为戊寅,生时为庚申,戊寅刑癸巳,但生时庚申木却来克制戊寅土。本来命中有刑却变成了无刑,这就是“以煞制煞。"
古歌唱道:“三刑之位带三奇,天乙兼得在日时。刑若等分干遇德,官居极品定无亏。”可见命中三刑不要挤在一堆,如果在四柱中分等均匀,再加上三奇、贵人、天德来扶持,这就是吉人天相了。
【提示】
三刑可以归纳为:子卯,一刑也;寅巳申,二刑也;丑未戌,三刑也。刑就是彼此妨害,互不和顺的意思,也就是克。从数来说,地史或顺或逆,隔十位为刑。命中见刑的根本原因,主要还是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,但并不是直接的相生相克,而是结合了纳音现象以及地支相合的原理。
福命中怕见刑, 但见了刑不一定就是凶, 如有吉神扶持,凶可以化吉。这又进一步体现了命理中和谐为本的思想,也就是不可不及,也不可太过。如所谓自刑,就是因为“已盛大过之气而自致祸”。古代有认为女子克夫的陋习,刑即是克,所以女命见刑,最为不吉利;此外还有君子得刑则吉,小人得别则凶的判定。其实这都是根据封建伦理硬性规定的。为什么男命见刑,不会有克妻之谦呢?只要我们稍加分析,就可以明了“女命不吉”的荒谬了。
(海真注解:“为什么男命见刑,不会有克妻之嫌呢?”——不是不“克妻”,命理实践中,男命命带三刑者,不是生离即是死别,几乎无有婚姻安好的!因《三命通会》出自明代,为封建社会时期,男尊女卑是那个时代的典型特点,把女性放在传宗接代的地位,故而作者在文中重点“关注”女命的吉凶悔吝。)
海真点评:
一、《三命通会》是五行命理的扛鼎著作。其《论三刑》篇,是目前所有周易五行古籍中讲解得最详细、最具体、最权威的文章。
二、《三命通会•论三刑》篇,通篇无半句涉及“辰未相刑”之说!
三、《三命通会》出于明代,是命理五行从理论至实践,最坚实、最权威的时代。
四、明代过后之“清”,仅有一人六爻先师之只言片语言及“辰未相刑”,且又被其即时否定准确性。而且,有理由怀疑为后人转抄转印将“戌”误抄为“辰”。“戌未相刑”在命理理论与实践中一直成立。而六爻占卜中,正如该先师所言:“得验者少……亦有验者,皆附和而为”。
结论:“辰未相刑”不成立!为无知者谬传之论!是本年度“太岁学说”中以讹传讹、互相转抄、最荒谬、最可笑的现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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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海南海真易经学院
文章标题:海真-驳2024龙年有关辰未相刑刑太岁之无知谬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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